核心內容:公司變更股東所需要準備包括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等材料,以下就由法律快車小編為你詳細介紹。
一、公司股東的含義
股東是公司存在的基礎,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沒有股東,就不可能有公司。從一般意義上說,股東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資者。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股東的出資額、出資證明書編號等事項。
《公司法》同時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應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據此,非依上述規定辦理過戶手續者,其轉讓對公司不發生法律效力。由此可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應為向公司出資,并且其名字登記在公司股東名冊者。
二、公司股東的權利
1.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并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并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2.優先購買權。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法律快車知識拓展:
一、公司變更股東流程
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第二步:工商局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并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工商管理局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第三步: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個工作日后(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需核實的除外),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照窗口換發《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
股東變更的申請人在提交了所需要的提交的資料和完成公司股東變更所需要的程序,我們的公司股東資格就發了變化。新的股東將取代原來的股東行使自己的權利和履行自己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