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公司注冊少不了刻章備案這一流程。對于一個公司來說,必要的印章有公章、財務章、法人章還有發票專用章,有執照就可以去刻制,然后備案即可。其余的章可以選擇性刻制,比如銀行基本要使用就刻制3排章,有進出口就刻制報關章,需要合同就刻制合同章,如果分部門可以執照部門章等等。一般來說公章(公司名章,合同章,法人章等)由公司的辦公室負責;財務相關的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個人人名章等由財務部負責。
在北京,刻公章需要辦理以下手續:
一.準備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2.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3.介紹信(委托書)法人簽字
4.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原件
以上四份材料,各區一致,均需一份!如需刻制“報關專用章”均需加一份《進出口備案登記表》(即《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北京刻章,部分分局所需資料:
東城分局:加一份公司介紹信,一份委托書,
朝陽分局:加一份公司介紹信。
豐臺分局:加一份承諾書。
二.北京刻章辦理備案流程:
以上資料準備齊全之后
1.先將齊全的備案資料上傳公安局網站備案
2.去公安局受理審批流程。
3.待審批通過之后取回印章審批單。
4.持印章審批單致刻章公司刻制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