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稱的變動,也需要經過名稱核準,才可繼續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并且辦理完名稱變更手續之后,還需要辦理公章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并且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等等,涉及到的范圍比較廣,建議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找有經驗的人了解情況,或者找記賬報稅公司進行咨詢。
公司名稱變更的步驟如下:
一、公司變更名稱核準資料
1、企業名稱預先/變更核準審批表;
2、企業自擬新名稱;
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4、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領取公司名稱變更登記申請書,工商受理、發照
1、填寫公司名稱變更登記申請書之后、加蓋公司公章;
2、公司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證明材料(需要加蓋公司公章);
3、企業名稱變更通知書;
4、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領取新的營業執照時收回);
5、公司章程修正案(法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
(多有米)提示:一般情況下工商局受理后第二天起七個工作日會通知領照。
三、申刻備案公章
1、原公司公章及公章準刻證;
2、新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并且驗原件);
3、公司法人的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并且驗原件);
4、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并且驗原件);
5、刻章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四、組織機構代碼證變更
1、原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
2、新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文件(加蓋公司公章、需帶上原件核驗)
3、代理人身份證明的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需帶上原件核驗)
4、組織機構代碼證的申請書(需要加蓋公司公章)
五、國、地稅變更登記資料
1、原國、地稅稅務證正、副本
2、國稅、地稅的稅務變更申請表文件(需加蓋公司公章)
3、新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司新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4、新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副本(復印件加蓋公司新公章、帶上原件核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