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業企業申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需報送以下資料
1.書面申請報告1份;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一式三份;
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貨物存放場所稅務登記表》一式四份 ;
4.《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檔案資料》一式二份
5.經營場所的所有權證明、租賃合同或協議書復印件1份(非經營者所有的應提供出租者的經營場所所有權證明復印件);
6.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員、會計人員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和會計人員資格證書復印件各1份;
7.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
8.銀行存款證明(即注資憑證)復印件1份 ;
9.有關機構的驗資報告1份 ;
10.公司章程復印件份 ;
11.若為企業分支機構則另需提供總機構稅務登記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效證件、董事會決議復印件各1份。
二、新辦商貿企業申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需報送以下資料
1.書面申請報告1份;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一式三份;
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貨物存放場所稅務登記表》一式四份 ;
4.《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檔案資料》一式二份;
5.經營場所的所有權證明、租賃合同或協議書復印件1份(非經營者所有的應提供出租者的經營場所所有權證明復印件);
6.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員、會計人員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和會計人員資格證書復印件各1份;
7.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8.銀行存款證明(即注資憑證)復印件1份;
9.有關機構的驗資報告1份;
10.公司章程復印件1份;
11.能證明可以達到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的資料如已簽訂的購銷合同、協議或書面意向復印件各1份;
12.若為企業分支機構則另需提供總機構稅務登記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效證件、董事會決議復印件各1份。
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流程
(一)必報資料
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及其《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表二)、(表三)、(表四)》
2.使用防偽稅控系統的納稅人,必須報送記錄當期納稅信息的IC卡(明細數據備份在軟盤上的納稅人,還須報送備份數據軟盤)、《增值稅專用發票存根聯明細表》及《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明細表》
3.《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4.《成品油購銷存情況明細表》(發生成品油零售業務的納稅人填報)5.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必報資料。
納稅申報實行電子信息采集的納稅人,除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上述必報資料的電子數據外,還需報送紙介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一般納稅人)》(主表及附表)。
(二)備查資料
1.已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存根聯
2.符合抵扣條件并且在本期申報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
3.海關進口貨物完稅憑證、運輸發票、購進農產品普通發票及購進廢舊物資普通發票的復印件
4.收購憑證的存根聯或報查聯
5.代扣代繳稅款憑證存根聯
6.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備查資料。
備查資料是否需要在當期報送,由各省級國家稅務局確定。
四、增值稅納稅申報資料的管理
(一)增值稅納稅申報必報資料
納稅人在納稅申報期內,應及時將全部必報資料的電子數據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并在主管稅務機關按照稅法規定確定的期限內(具體時間由各省級國家稅務局確定),將本辦法第三條、第一款要求報送的紙介的必報資料(具體份數由省一級國家稅務局確定)報送主管稅務機關,稅務機關簽收后,一份退還納稅人,其余留存。
(二)增值稅納稅申報備查資料
納稅人在月度終了后,應將備查資料認真整理并裝訂成冊。
1.屬于整本開具的手工版增值稅專用發票及普通發票的存根聯,按原順序裝訂;開具的電腦版增值稅專用發票,包括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存根聯,應按開票順序號碼每25份裝訂一冊,不足25份的按實際開具份數裝訂。
2.對屬于扣稅憑證的單證,根據取得的時間順序,按單證種類每25份裝訂一冊,不足25份的按實際份數裝訂。
3.裝訂時,必須使用稅務機關統一規定的《征稅/扣稅單證匯總簿封面》(以下簡稱“《封面》”),并按規定填寫封面內容,由辦稅人員和財務人員審核簽章。啟用《封面》后,納稅人可不再填寫原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封面內容。 4.納稅人當月未使用完的手工版增值稅專用發票,暫不加裝《封面》,兩個月仍未使用完的,應在主管稅務機關對其剩余部分剪角作廢的當月加裝《封面》。 納稅人開具的普通發票及收購憑證在其整本使用完畢的當月,加裝《封面》。
5.《封面》的內容包括納稅人單位名稱、本冊單證份數、金額、稅額、本月此種單證總冊數及本冊單證編號、稅款所屬時間等,具體格式由各省一級國家稅務局制定。
五、《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表及附表)由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購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