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幸進入經營異常名錄后,到大廳辦業務被提醒?到質監局沒法年審代碼證?到銀行辦業務吃了閉門羹?不僅這些,更大的攔路虎還在企業經營的方方面面:
影響一:限制或者禁止參與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獲得榮譽稱號等活動。在申請辦理各類注冊登記備案、行政許可審批和資質審核、從業任職資格等有關事項時,行政管理部門將予以審慎審查。
影響二:融資、貸款等日常經營活動受限。目前,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已被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貸款、擔保、保險等商事活動的參考依據。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金融機構可能因此而不受理其銀行開戶、貸款等業務。
影響三:企業負責人任職將受限。按照法律規定,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義務的企業,將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而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中的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三年內不得擔任其他商事主體的法定代表人及負責人。
影響四: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例如: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當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企業該怎么辦?
情況一:如果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有異議,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異議。對異議決定,可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出行政訴訟。
情況二:如沒有異議,則盡快按照工商行政部門要求補報未報年份的年度報告并公示、履行有關企業信息公示義務履行、更正其公示的有關信息等。在對信息進行補報或更正后,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經營中還有一種情況我們可能遇到,那就是可以與經營異常企業進行交易嗎?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通常有其背后的原因,不排除企業因為工作失誤未及時報告年度報告或公示的可能,但一般情況下很有可能確實是企業出現了異常情況,合作方可進一步調查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但是從主體資格上講,企業雖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但其仍具備合法的市場經營主體資格,也是合法的民事責任主體,有權進行商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