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區分商品和服務來源的一個重要標志,國家法律對商標都有相關的保護規定,不僅可以利用商標法對其保護,同時刑法還對某些商標違法行為做了規定。假冒注冊商標罪就是對注冊商標保護的典型法條,那么假冒注冊商標罪的量刑標準?詳情請看下文。
假冒注冊商標罪,在同一種商品上非法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行為。是國家對商標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本罪的犯罪對象是他人的注冊商標。所謂商標,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或者對其提供的服務項目上采用的,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或者其組合構成的,能夠將其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與他人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區別開來的,具有顯著特征的可視性標志。
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應當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兩種以上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兩種以上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
第8條、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相同的商標”,是指與被假冒的注冊商標完全相同,或者與被假冒的注冊商標在視覺上基本無差別、足以對公眾產生誤導的商標。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使用”,是指將注冊商標或者假冒的注冊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產品說明書、商品交易文書,或者將注冊商標或者假冒的注冊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等行為。
第13條、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假冒注冊商標犯罪,又銷售該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的規定,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定罪處罰。
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假冒注冊商標犯罪,又銷售明知是他人的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構成犯罪的,應當實行數罪并罰。
第220條、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假冒商標罪相關文章:假冒注冊商標屬犯罪及處罰 假冒商標罪13萬判多久 假冒商標罪判緩刑案例 生產銷售假冒商標罪 假冒注冊商標罪 分析 生產假冒注冊商標 假冒商標罪量刑標準 假冒商標犯罪 假冒商標罪立案標準 煙草假冒注冊商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