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對商標注冊流程還是一頭霧水,以至于迷迷糊糊錯過了一些重要的時間段,導致自己的商標權益受到損害。小編今天就告訴大家幾個重要時間節點,讓大家能夠及時地處理商標注冊過程中的障礙,不會錯過一些關鍵的時間。
商標注冊過程中:
9個月:商標受理后9個月是初審公告期,此時商標局已經通過該商標的初審,向社會公眾發放商標初審公告。若該商標未通過初審,則向申請人發放駁回通知書。
3個月:初審通過后進入異議期,任何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該商標如果侵犯自己的商標專用權,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走商標異議流程。
12個月:商標若順利通過初審,又沒有人提出異議,則順利注冊成功,商標局后續會發放商標注冊證,此時商標所有人可以在商標右上角打R,表示已注冊商標。
商標駁回案件:
15天:商標若未通過初審,9個月后商標局會向商標申請人發放駁回通知書,在申請人收到駁回通知書15天以內,商標申請人可以向商評委提出駁回復審。
9個月:商評委9個月內應當對駁回復審做出決定,如有特殊情況,可以延長3個月。
30天:駁回復審失敗,申請人在30天內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商標異議案件:
3個月:任何利害關系人、在先權利人可以在商標公告期3個月內對初審通過的商標提出異議。
12個月:商標局在公告期結束后12個月內應當對商標異議做出決定,如有特殊情況,可以延長6個月。
15天:商標異議成功,則該商標申請人可在15天內向商評委提出異議復審。
12個月:商評委應當在12個月內對商標異議復審做出決定,特殊情況可以延長6個月。
30天:異議復審失敗,商標申請人可以在收到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商標無效宣告:
15天:商標所有人若收到商標無效宣告通知書,可以在15天內向商評委申請商標復審。
9個月:商評委應當在9個月內對復審做出決定,如有特殊情況可以延長3個月。
30天:若復審失敗,所有人可以在收到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