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客戶跟我說,我有一個商標變更的業務想辦理,你這多少錢?結果分析后發現是商標轉讓的業務。
也有客戶跟我說,我有一個商標轉讓的業務想辦理,你這多少錢?結果分析后發現是商標變更的業務。
因為兩者之間的費用是不一樣的,沒有明白真實的業務,先報價的話就有問題了。
那么,商標轉讓和商標變更分別是?有什么區別和共同點呢?
一、商標轉讓
商標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
商標轉讓一般有以下幾個形式:合同轉讓、繼受轉讓、因行政命令而發生的轉讓。
注冊商標的轉讓形式有合同轉讓和繼承轉讓。合同轉讓是指轉讓人和受讓人之間通過簽訂轉讓合同的方式轉讓注冊商標的;繼承轉讓是指個人及依法登記的個體工商戶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由法定繼承人繼受其注冊商標的。
也就是說,商標轉讓的雙方主體是獨立存在的的,商標是從一個主體轉移到了另一個主體
二、商標變更
商標核準注冊后,商標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其他注冊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應變更手續。
也就是說,商標變更的主體是延續性的,如舊公司名稱變更為新公司名稱,公司變更完成的同時,就公司不復存在。
三、商標轉讓與商標變更的區別是什么?
注冊商標的轉讓與變更注冊人名義不同。
變更注冊人名義時,注冊商標的主體并不發生改變,僅僅是注冊人的名稱發生了變化。而轉讓注冊商標則是其主體發生了改變,轉讓后的商標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冊人。
前者例如某商標注冊人(企業)的名稱發生了變化,只需辦理變更登記;后者如該商標注冊人(企業)將合伙企業轉為有限責任公司,雖然其企業名稱、地址均未變化,但實質上已轉變為一個新的企業法人,因此應辦理轉讓注冊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