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商標審查有著嚴格的審查制度和程序,但每一件商標都是交由單個審查員分別審查的,由于各審查員的知識面、專業造詣和工作經驗的不同,有商標審查過程中難免會加入主觀的因素,因而商標局審查員在審查工作中難免出現工作瑕疵,對商標進行錯判。
商標駁回復審申請給了申請人一個充分表達商標的機會。商標局為了維護商標申請人的權益,盡量不發生商標的錯判和誤判,特加入了商標申請補救程序,即商標駁回復審。
一直以來,很多商標申請人都會咨詢,我的商標被駁回了,有沒有復審的必要,而且商標審查與復審都是商標局作出的,這樣提出商標復審有必要嗎?能復審成功嗎?
首先商標駁回理由由相對理由與絕對理由之分,如果是相對理由,比如商標的近似判斷,每個人對近似的理解不一樣,近似的程度也有所差別,像這類被駁回商標,我們可以考慮提出駁回復審。而絕對理由是指商標法明確規定不能使用的商標情況,像這類駁回復審的商標再提出復審的意義不大。
其次商標注冊的審查是由單個審查員單獨審查,審查難免會加入主觀的判斷,再加之知識面、工作經驗,在進行商標審查過程中難免犯錯,誤判商標。而商標復審,復審的機構是國家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受理案件的是一個組織,且審查人員一般有好幾個,對有爭議的商標會集體討論后做出,因此,得出的結論比較客觀。
所以對于有駁回理由不充分的商標申請,我們完全有必要進行復審,復審可以縮短商標申請的時間,還可以最大化的維護申請人的權益。
那么,駁回復審需要提供那些資料呢?
1、商標駁回復審代理委托書2、商標駁回復審申請書3、商標駁回通知書原件4、商標駁回通知書EMS信封5、商標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6、商標駁回復審理由的相關證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