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到什么程度才能享受門診慢性病補助:
高血壓是目前最常見的慢性病之一,同時也是常州市職工醫保門診慢性病補助的病種之一,但大家往往疑惑為什么自己明明血壓高卻在鑒定中被告知不符合高血壓門診慢性病的準入條件呢?今天小編就常州市職工醫保門診慢性病高血壓(Ⅱ、Ⅲ期)準入條件做一梳理。
若您是高血壓患者,并且是正常參保繳費的常州職工醫保的參保人員,可攜帶六個月以上病史資料、醫保卡、身份證至常州市社保中心一樓6號窗口申請并按規定參加體檢鑒定。
社保準入標準
具備以下條件中的第1條以及第2、3、4、5、6條中的一條:
1至少6個月以上的高血壓就診病歷資料
2左心室肥厚;眼底動脈硬化2級以上
3高血壓伴腦梗塞、腦出血
4高血壓伴發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支架植入史
5高血壓伴發腎功能衰竭(血肌酐濃度>177mmol/L或2.0mg/dL)
6高血壓伴發夾層動脈瘤、癥狀性動脈閉塞性疾病 /dL)
提示
高血壓是一種長期的慢性病,只有高血壓(Ⅱ、Ⅲ期)才能申請常州門診慢性病補助,因此必須要有詳細充分的病史資料和儀器設備的客觀檢查結果來參照判定高血壓分期,而不是簡單參考血壓值的高低。獲得準入至少要滿足以上標準2-6條中的一條。參加集中體檢鑒定主要是對照上述的第2條,如果體檢結果未滿足條件且既往病史缺乏三級醫院出具的有效參考依據,申請將不獲通過。如果申請未獲通過,建議您到市社保中心6號窗口復印本次的申請資料(柜臺保留三個月供復印),在今后的治療過程中定期去市區三級醫院的心血管專科隨診,聽取醫生的建議做相關檢查提高病史資料的參考價值。當三級醫院的專科醫生對照上述標準結合給您新做的檢查結果認為您可重新參加鑒定時,您可攜帶本次的申請資料和新補充的病史資料至市社保中心6號窗口再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