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社保和公積金支出一直以來都是不小一筆費用,最近實體經濟下滑,大量中小企業現金流出現困難,一部分已經開始倒閉了。于是,政府為了緩解企業經營困難狀況,繼去年已降低三項社保費率之后再次拋出企業減負計劃:階段性降低企業社保繳費費率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市場主體減負、增加職工實際現金收入。
具體規定如下:
一、自2016年5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20%的省(區、市),將單位繳費比例降至20%;單位繳費比例為20%且2015年底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高于9個月的省(區、市),可以階段性將單位繳費比例降低至19%,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具體方案由各省(區、市)確定。
二、從2016 年5月1日起,失業保險總費率在2015年已降低1個百分點基礎上可以階段性降至1%—1.5%,其中個人費率不超過0.5%,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具體方案由各省(區、市)確定。
三、各地要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2015年關于降低工傷保險平均費率0.25個百分點和生育保險費率0.5個百分點的決定和有關政策規定,確保政策實施到位。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工作,待國務院制定出臺相關規定后統一組織實施。
對于養老保險,國務院此次決定下調的只是單位繳費比例,并不包括個人繳費比例。而不論單位繳費比例最終如何調整,都不會影響到參保人領取的待遇。
不過,若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的費率從20%降低到19%,對于用人單位確實是一筆不小的成本。以100人的單位為例,假設每位員工的月均繳費工資是5000元。依照20%的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需為每人繳養老保險1000元,共10萬元。而下調到19%后,每月單位將少繳費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