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中列舉了目前我國企業涉及到的共55項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申明了對企業辦理所得稅優惠事項全部取消審批而一律實行備案管理方式。但在對稅務機關優化納稅服務,在提高管理水平的同時,也對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提出了新的要求。那么企業要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企業究竟應如何正確辦理相關減免稅事項呢?小微律政的小編認為應掌握好“四自一防”原則。
一、自行判斷:
根據《辦法》中規定,企業應自行判斷自身是否符合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前提。這改變了以往提出書面請示并經稅務機關審批的老方法。事實上,經過一年多排查清理,國家稅務總局已先后發文對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全部取消了審批,一律實行備案管理方式,以后判斷能否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就完全屬于企業自己的職責。所以企業務必認真研究來確保對自身適用的優惠政策能夠及時準確的作出判斷。
二、自行申報:
對符合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條件的企業,在自行作出準確判斷后則應按照規定的優惠期和優惠方法,在預繳及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主動按規定直接自行辦理對企業所得稅優惠的計算繳納,無需再向稅務機關辦理任何申請手續,也不用再等待其批復。
三、自行報備:
這里需要注意,不需要辦理減免稅的申請報批手續并不等于不用辦理其他任何手續?!掇k法》中規定企業應在年度匯算清繳納稅申報前備案。所以企業對自行判斷符合企業所得稅優惠的事項還必須向稅務機關報送《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同時還要按照規定提交相關資料。
四、自行備查:
企業還必須注意的是,在辦理報備手續同時,還要按要求認真準備好與享受優惠事項有關的合同、文件、會計賬冊等資料,具體按照《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管理目錄》所列示優惠事項對應的留存備查資料辦理。
五、防范風險:
《辦法》中明確規定企業對報送的備案資料、留存備查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還規定如果在稅務機關后續管理中發現已享受稅收優惠的企業不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應責令其停止享受優惠并追繳稅款和滯納金。如果有屬于弄虛作假的情況還將按照稅收征管法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