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法定原則是是指有權機關履行行政許可職責應當遵循合法原則,應該嚴格地按照憲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職責權限、范圍、條件以及祥光的程序設定行政許可,并以法律、法規所確定的內容和程序,實施許可。在此同時相對人也應該遵守相關的法律規范,遵循行政機關的管理。不管是行政許可機關還是行政相對人,只要存在違法行為,一律要受到法律制裁。
《行政許可法》第四條確定了行政許可法定的基本原則:“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應當依照法定的權限、范圍、條件和程序?!毙姓S可法定原則要求行政許可的設定和實施必須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并且應當由法定的主體按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進行。也即行政許可法定原則包括兩個層次的涵義:
第一、行政許可制度的設置必須有法律依據。
1、依法定事項設定行政許可。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只能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第十二條所規定的事項設定行政許可,超越法定許可事項范圍設定的行政許可無效;
2、依法定權限設定行政許可。對于可以依法設定行政許可的事項,行政許可設定機關必須遵守《立法法》有關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等規范性文件的立法權限,以及《行政許可法》有關行政許可設定權限的相關規定,無權或者越權設定的行政許可無效或者將被有權機關撤銷?!缎姓S可法》第七十一條規定,違反本法第十七條規定設定的行政許可,有關機關應當責令設定該行政許可的機關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銷。
3、依法定程序設定行政許可。許可法定原則強調不僅實體上要合法,程序上也要合法。行政許可管理機關應該按照什么樣的程序規制行政許可,行政相對人應按照什么程序取得行政許可等問題都需要有法定依據。設定主體違反法定程序設置許可,將被有權機關根據相應法律、法規撤銷。另外許可法定原則還要求行政許可申請人的資格和能力必須符合法定條件,其申請程序必須符合法定要求,申請內容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及社會公共利益。
第二、行政許可要依法實施。
1、依法定權限實施行政許可。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的權限由行政組織法及設定行政許可的相應行政管理法確定,行政機關只能在其法定權限范圍內實施行政許可,否則,即構成越權,越權行為無效。
2、依法定條件實施行政許可。行政許可存在的前提是法律的一般禁止,且這些一般禁止的行為都關乎公共利益和秩序,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息息相關。
3、依法定種類實施行政許可。法律已經設定了行政許可的種類,在這方面行政機關沒有自由裁量的余地,只能嚴格按照該種類實施,不能增減。
4、依法定方式和程序實施行政許可。程序違法也是違法,《行政許可法》對行政許可程序作了比較詳細、全面的規定,行政機關應當本著服務行政的理念,從充分保護行政相對人利益的角度,遵循這些程序實施行政許可。
另外,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應該按照法定方式進行。比如,為了方便行政許可申請人申請,《行政許可法》對集中聯合辦理行政許可的工作方式作出了規定,行政機關就應該盡量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