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商專家遇到一個客戶,在“食品流通許可證”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辦理上糾結。小編想這樣的問題應該是大多數從事餐飲食品創業者初期都會遇到的問題。今天小編在此就和大家好好聊聊。
實際上,“食品衛生許可證”就是“食品流通許可證”的前身。換句話說,“食品流通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現在統一稱之為”食品經營許可證“。就如同我們常說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現已三證合一是一個道理。現如今在食品方面也實現三證合一。也就是曾經的三證,現在合為一個食品經營許可證。今天奧美創業注冊網小編就簡單為大家更新一下食品經營許可證三證合一后申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據有關規定,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另外,91公司注冊網提醒大家:對于需要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企業,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并且,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相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及時對申請人提出的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根據其實際情況作出相應的處理:
(一)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
(二)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職權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三)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由申請人在更正處簽名或者蓋章,注明更正日期。
特別注意的是,申請人應當如實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名或者蓋章。申請人一定要符合法律法規,切不可做出不合法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