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有關規定:注冊商標有10年的有效期。換句話說,一個商標使用年限就有10年,注冊商標在有效期滿后繼續進行使用的,應當在有效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商標續展。在此期間若未能及時提出商標續展申請的,還有寬展期6個月。若錯過了寬展期,期滿后商標局將此未續展商標予以注銷,其不再受法律保護。但是有部分人對商標續展卻并不了解,以致于錯過了續展時間,使的公司失去了這個商標,現在來說說商標續展的注意事項。
1、續展申請核準后,商標局發給申請人續展證明,直接辦理的,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
2、如果續展申請需要補正的,商標局給申請人發出補正通知(直接辦理的,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要求申請人限期補正。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按要求補正的,商標局有權對續展申請不予核準。
3、繳費續展規費:若是委托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身商標代理機構繳納續規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續展規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4、如果是申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續展申請的,商標局將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5、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注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
6、申請續展的商標為共有商標的,應以代表人的名義提出申請。
7、續展申請被不予核準的,商標局發出《不予核準通知書》。直接辦理的,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