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這幾年,人們生活當中出現了像滴滴打車,優步以及神州租車等租車行業,使其成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也使我國汽車租賃行業越來越受到關注。最近不斷有人問小編汽車租賃的事情,那么小編在此呢,給大家普及一下汽車租賃的小知識,以及注冊汽車租賃公司的條件。
根據《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可知,注冊汽車租賃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配備汽車不少于20輛,且汽車車輛價值不少于200萬元。租賃汽車應是新車或達到一級技術等級的在用車,并具有齊全有效的車輛行駛證件。
(二)須有不少于汽車車輛價值5%的流動資金。
(三)有固定的經營和辦公場所,停車場面積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賃汽車投影面積的1.5倍。
(四)有必要的經營機構和相應的管理人員,在經營管理、車輛技術、財務會計等崗位上應分別有一名具有初級及其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
(五)具有法人資格。
注意事項
1、不同的汽車租賃公司,其經營形式、租賃車種、服務內容都有所差別。有的公司提供的是一年以內的中高檔車,也有的以閑置車輛用來租賃。在租車前,要先了解租賃公司可供車的車型、車況,以確定是否為己所需。然后,咨詢各家的租賃形式、租金及所需的證件、押金等情況。
2、租車所需的證件一般包括身份證、戶口本及駕照,租金通常是預先支付,而不是從押金中扣除。在簽定租賃合同時,需注意以下幾點:
(1)發生事故時如何處理。發生事故時,不要私自處理,要等待交警前來勘驗現場認定責任,并及時與租賃公司聯系。《侵權責任法》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2)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可見,交警對事故責任的認定是劃分租賃公司和承租人責任的主要依據。如果是承租人的原因造成事故,承租人負責賠償;如果是汽車本身不符合相應的技術標準,租賃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知道這些小知識,生活著不吃虧。
推薦閱讀:工商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