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公司的時候內心都有一份抱負,有的人就會想自己注冊公司不想和別人合作,但有的時候會因為這樣活著那樣的問題必須找合伙人或者拉別的股東入伙,那么一人有限公司能否加入別的股東呢?讓我們來探討一下吧。
允許一人有限公司,增加股東,增加后就不是一人有限公司了。個人獨資公司增加股東需要向工商局申請變更公司的性質,可以到當地的工商局提交申請,注銷現在的公司,重新注冊一家公司,即可增加股東。
準備以下手續,然后去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
1、關于有限公司轉讓部份股份的決定(內容主要是說明,經過***研究決定,將其所持有的百分之多少的股份轉讓給新股東***),這個決定的簽字人是原來的出資人。
2、股東會決議;所議事項為全體股東共同選舉誰繼續擔任執行董事、誰為監事(這種情況是在執行董事不變的情況下,監督可能會有變化的),免去***原監事職務。這個決議簽字人是變更后的全體股東。
3、變更后的股東出資情況表;
4、變更后的新章程;
5、股權轉讓協議;
6、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7、全體股東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8、變更后的“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情況表”。
個人獨資企業,是一類特殊的企業,它由《個人獨資企業法》來規定,投資人承擔無限責任,與個體工商戶非常相像,但與個體戶,它可以有自己的名字、招牌等。
有限公司自然人獨資,標準稱呼是一人有限公司,它由《公司法》規定,原則上與一般有了限責任公司一樣,只承擔有限責任,股東與公司相分離。由于它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所以,《公司法》特別要求,它必須每年出審計報告。與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區別不大。
這兩類公司,如果破產時所欠的錢高于公司自身的資產,無力償還,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必須承擔連帶的償還責任。而有限公司,包括一人有限公司,則把公司賠完就完,投資人沒有責任。
所以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與有限公司的投資人相比,責任與風險更大,所以其權力也就更大,可以直接管理公司。而有限公司必須通過股東會→董事會→經理,來管理公司。投資人也可以更方便地撤回資金。
個人獨資企業由于與個人聯系緊密,所以,其所得視同個人所得,交個人所得稅,不交企業所得稅。一人有限公司,交企業所得稅。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世界各國包括我國公司法中都規定的一種有限公司的組織形態,它和有限責任公司的不同就在于:有限責任公司必須有兩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股東所組成,一人有限公司只有一個股東,但兩者都屬于有限公司。在我國的企業制度中和一人有限公司比較相似的是個人獨資企業,兩者之間的區別在于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東以自己出資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個人獨資企業的企業主需要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家一人公司,該自然人其后既不能設立其他的一人公司,也不能通過一人公司投資設立其他的一人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也好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也好,各有各的好處找到適合自己的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