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開公司的人都知道有一種公司類型是有限合伙業,但是不接觸公司的人們應該不了解,只知道有有限責任公司和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是什么樣的公司呢?為什么要注冊這種公司的類型呢?有什么好處呢?今天我們就來探討一下。
有限合伙企業的特點有哪些:
第一、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第二、有限合伙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伙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伙人。
第三、有限合伙人僅能以勞務以外的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或其他財產權利出資。
第四、有限合伙企業的事務由合伙中的普通合伙人執行,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對外不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第五、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伙企業債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從以上特點大家有沒有感覺到有限合伙企業具有有限公司和合伙企業雙重的影子。
有限合伙企業主要有以下三大優點:
第一、有限合伙企業符合國際慣例。有限合伙是美國等成熟資本市場從事創業投資企業的主要形式;
第二、享受稅收優惠。合伙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國家有關稅務和《合伙企業法》規定,有限合伙企業不納所得稅,而由合伙人分別繳納所得稅。我國創業投資企業選擇有限合伙而不選擇公司形式,一個重要原因是稅收優惠,由合伙人自己繳稅,避免雙重稅賦;
第三、分配機制靈活。有限合伙的收益或利潤分配完全由合伙人之間自由約定,不受出資比例的限制。
相信這樣您就會對有限合伙企業有一定的了解了吧,想要輕輕松松創業記得找小微律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