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友攜手創辦企業的例子并不少見,但由于每個人的經濟能力、責任承擔能力等都有所區別,并不是每一個人都會參與到企業的經營,往往會選擇成為有限合伙人,成立有限合伙企業。關于這種類型的企業您是都了解呢?
有限合伙企業的設立條件
(一)有二個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伙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書面合伙協議;
(三)有合伙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
(四)有合伙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這一規定表明,法律對合伙企業設立條件的規定要比對公司類企業設立條件低,例如公司法對公司類企業設立規定有最低注冊資金,而合伙企業法對合伙企業的設立沒有這樣的限定。在其他方面的條件上也有類似情況。我們理解,作這樣的規定,一是為了鼓勵廣大中小投資者投資設立合伙企業,為他們的投資活動提供更便利的條件;二是規定企業設立條件的一個重要目的是要防止企業不具備有關條件而開展經營活動,損害交易相對人的利益。合伙企業法規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已使交易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了相應的保障,因此,具備這些條件已能夠起到保證合伙企業正常經營和維護交易相對人利益的目的。
當然這5個方面的條件是合伙企業設立和從事經營活動最基本的條件,合伙企業的投資人必須全面具備這些條件方能申請設立合伙企業。如果其他有關法律對合伙企業設立條件有相應規定的,合伙企業也應具備這些條件后方可申請設立登記。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有限合伙企業的相關內容了,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疑惑,歡迎您到小微律政咨詢。
推薦閱讀:合伙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