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處設立登記必須符合行政法規的相關要求。外資條件主要為外國企業證明材料等。
大容以在上海注冊代辦處為例,介紹上海代表處注冊的相關條件或要求。
1、外國企業證明材料必須公證
自2010年開始,依據最新的代表處登記管理法規,代表處設立登記必須提供外國企業的開業證明(這個證明必須要經過公證以及中國駐當地的大使館或領事館進行認證)及銀行資信證明。
2、大陸籍員工需委托人事代理
由于代表處是非獨立企業法人,因此,其沒有招聘等人事權力。代表處招聘大陸籍員工必須委托人事代理機構,包括首席代表。但是,如果是外籍員工,外國企業可以直接派遣。
3、代表處名稱必須符合規定要求
代表處設立登記時無需辦理名稱核準,但其名稱必須符合規定要求。
代表處名稱規范格式為:(國籍或地區)+國外公司名稱+上海代表處。
4、符合代表處人數規定
自2010年開始,代表處的首席代表加上一般代表的人數要不超過4人。
此外,代表處現在不需要辦理延期手續,但每年都要進行年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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