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商投資者的出資
外國投資者可以利用可以自由兌換的外幣來出資,也可以使用機器設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等進行出資。經審批機關批準,外商投資者也可以使用其從中國境內舉辦的其他外商投資企業獲得的人民幣利潤出資。
外商工業產權投資者使用知識產權、專有技術作價出資,該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必須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外國投資者自己所有的;二是能生產中國急需的新產品或者出口適銷產品的。該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的作價應當與國際上通常的作價原則相一致,其作價金額不得超過外資企業注冊資本的20%。對作價出資的工業產權、專有技術,應當備有詳細資料,包括所有權證書的復制件,有效狀況及其技術性能、實用價值,作價的計算根據和標準等,作為設立外資企業申請書的附件一并報送審批機關。作價出資的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實施后,審批機關有權進行檢查。
2.外商投資者的出資期限
外國投資者繳付出資的期限應當在設立外資企業申請書和外資企業章程中載明。外國投資者可以分期繳付出資,但最后一期出資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年內繳清。其第一期出資不得少于外國技資者認繳的出資額的15%,并應當在外資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90天內繳清。
外國投資者未能在外資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90天內繳付第一期出資的,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30天不繳付其他各期出資的,外資企業批準證書即自動失效。外資企業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不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和繳銷營業執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并予以公告。
外國投資者有正當理由要求延期出資的,應當經審批機關同意,并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外國投資者繳付每期出資后,外資企業應當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報審批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3.外資企業的注冊資本
外資企業的注冊資本,是指為設立外資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資本總額,即外國投資者認繳的全部出資額。外資企業的注冊資本要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注冊資本與技資總額的比例應當符合中國的有關規定。
外資企業注冊資本的變更、轉讓,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外資企業將其財產或者權益對外抵押、轉讓,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4.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
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經批準也可以為其他責任形式。外資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外國投資者對企業的責任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外資企業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外資企業為其他責任形式的,外國投資者對企業的責任適用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