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與增資擴股的結果可能都是原股東的股份減少,但是兩者的區別還是很大的,增資擴股是公司擴大規模,提高公司的價值,而股權轉讓可能有很多的原因,有可能只是不想擁有股權了,也有可能是因為債權不得不轉讓,那么兩者之間還有哪些不同呢?
1.資金的受讓方不同
股權轉讓的資金由被轉讓公司的股東受領,資金的性質是股權轉讓的對價。增資擴股中的獲得資金的是公司,而非某一特定股東,資金的性質是公司的資本金。出資完成后,公司的注冊資本的變化不同股權轉讓后,公司的注冊資本并不發生改變。而增資擴股后,公司的注冊資本必然發生變化。
2.投資人對公司的權利義務不同
股權轉讓后,投資人取得公司股東地位的同時,不但繼承了原股東在公司的權利,也應當承擔原股東相應的義務,其承擔義務是無條件的。增資擴股中的投資人是否與原始股東一樣,承擔投資之前的義務,需由協議各方進行約定。投資人對于其加入公司前的義務承擔具有可選擇性。
3.表決程序采取的規則不同
股權對外轉讓系股東處分期個人的財產權,因此《公司法》第71條規定“股東對外轉讓股權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適用的是“股東多數決“(即以股東人數為標準),并且欲轉讓股權的股東只需書面通知其他股東,而無需召開股東會表決。
增資擴股是公司資本運營過程中的內部決策問題,因此《公司法》第37條明確規定,增資擴股必須經股東會作出決議,除非全體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公司法》第44條進一步規定,股東會作出增加注冊資本的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采用的是“資本多數決”,而非“股東多數決”。
增資股權變更對公司影響:
股權轉讓導致股東變化,但公司的注冊資本并沒有增加或減少,《公司法》對股權對外轉讓的限制規定注重保護的是公司的人合性。
公司增資擴股往往不僅導致新股東的增加,更是為公司增加了注冊資本,帶來了新鮮血液,使公司經濟實力增強,從而可以擴大生產規模、拓展業務,故增資擴股主要涉及公司的發展規劃及運營決策,注重保護的是公司的資合性。
雖說兩者有這么多的不同,但是無論是哪種改變都需要做變更備案,其中的流程還是有一定難度的,有這方面需求的可以找小微律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