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中有著諸多類別的制度,但它們也是有著位次高低之分的,其中最為關鍵的一項就是法人,很多創業者會疑惑如果要發生該類制度的變更需要如何辦理呢?小編接下來就為您介紹。
一、企業法人變更登記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第六章 變更登記
第十七條 企業法人改變名稱、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經濟性質、經營范圍、經營方式、注冊資金、經營期限,以及增設或者撤銷分支機構,應當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 企業法人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在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批準后三十日內,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九條 企業法人分立、合并、遷移,應當在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批準后三十日內,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開業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二、企業法人變更登記提交的文件、證明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法人變更登記注冊書》。
2)原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文件。
3)變更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任、免職文件、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由企業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擬任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變更經濟性質 的,需提交有關部門資產歸屬的認定文件;變更住所或經營場所的,需提交新住所或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變更經營范圍涉及行業管理部門專項審批的,需提交批準 文件;變更注冊資金需提交驗資證明;變更名稱的,須提交登記機關簽發的《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
4)如果辦理的變更登記事項涉及到需要修改企業章程的,還應當提交修改后的企業章程或企業章程修正案。
5)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6)其他文件、證件。
7)領取《營業執照》的經營單位和企業法人分支機構改變登記事項,應當按照企業法人變更登記規定申請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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