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辦工商變更登記需要提交的資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新住所使用證明(產權證或房屋出租許可證復印件;租賃住所的同時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 3.股東會決議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簽字; ①決議事項; ②修改章程相關條款; ③股東蓋章、簽字(自然人); 4.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 5.加蓋公司印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6.跨登記管轄地遷移住所的步驟: (1)申請人向擬遷入地的登記機關提交變更材料,擬遷入地的登記機關初審合格后出具《企業遷移通知書》; (2)企業將《企業遷移通知書》交到遷出地登記機關;遷出地登記機關將登記檔案采用掛號郵遞方式郵至遷入地登記機關; (3)企業到遷入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領取新的《營業執照》.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章程修改的(住所、經營范圍除外),應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兩份; 7.稅務跨管轄地遷移的,需到原稅務管轄辦理遷出手續; 二.變更登記流程: 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當地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服務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后即應受理并開具《受理通知書》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個工作日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在承諾期限日,申請人可以憑《受理通知書》到發照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核準變更(備案)登記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