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權轉讓協議 在工商材料里面有個股權轉讓協議,這個材料在填寫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一個地方,就是出讓方股權作價多少錢轉讓給受讓方,如果在這里您填寫了價格,特別是價格很高的時候,這個時候就要注意了,雖然這樣寫工商局沒有什么問題,但是后續到了稅務這里,就要找您繳納個人所得稅了。有的人這個時候就不知所措了,因為這個轉讓您出讓方得到了受讓方股權的費用,按照稅法股權轉讓所得是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所以在這里提醒所有的開公司人士,在股權轉讓的時候一定要謹記這一點,要不給自己帶了巨大的損失。 二、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在明確股東的權利的時候,也要求列明股東的責任,所以一定要弄明白整個轉讓的過程,對于我們每個創業者來說,一定規避好風險,免得給自己帶來不好的影響。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以上是公司法的規定,很顯然,公司法不僅允許對股權轉讓可以通過章程自治規定,而且章程作出的規定應當優先適用。 總結,在進行股權轉讓的時候上面的兩點一定要弄清楚,把自己的損失降到最低,為以后企業打下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