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2.營業執照或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原件和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原價和復印件; 4.食品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等; 5.要有和經營業務相對應的主要設備設施的布局、操作流程,還有經營場所和設備布局、工藝流程、衛生設施等的示意圖; 6.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7.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相關資質證明,由國家/行業規定認可,或者本市規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有效培訓合格證明;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