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種類繁多,我們熟悉的花草樹木,文字、圖案等等,都可以用來注冊商標。根據商標的使用對象、使用目的、構成形式、知名度高低等分為不同類別來區分。具體包括以下類別:
1.商品商標、服務商標。
按照使用對象劃分
商品商標,是指商品生產者在自己生產或經營的商品上使用的商標。
服務商標又稱服務標記或勞務標志,是指提供服務的經營者為將自己提供的服務與他人提供的服務相區別而使用的標志。
2.集體商標、證明商標。
按照使用目劃分
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專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志。
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服務具有檢測和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務上,以證明商品或服務的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精確度或其他特定品質的商標。比如“綠色食品”標志等。
3.平面商標、立體商標。
按照構成形式劃分
平面商標是“主體商標”的對稱。以文字、圖形、記號或其組合而構成的,僅限于平面、視覺能看得見的商標。
立體商標,是指由三維標志或者含有其它標志的三維標志構成的商標。立體商標可以是商品本身的形狀、商品的包裝物或者其他三維標志。
4.普通商標、馳名商標。
按照知名度高低劃分
普通商標是指在正常情況下使用未受到特別法律保護的絕大多數商標。是與馳名商標相對應的一種商標。是普通公司使用的商標。
中國馳名商標是指經過有權機關(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認定為“馳名商標”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