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作品一經面世,其創作者或者擁有者就有該作品的著作權。該權利不屬于申請范疇,只能依法登記。是否登記,遵循自愿原則。但著作權是否需要登記跟實際著作權的應用還是很有關系的,進行著作權登記的好處是可以大大加強著作權權益的保護,防止別人假冒盜取或者是用于不該用的地方。
如今這時代,獲取信息的途徑非常多,而且速度快,一經出現,就是鋪天蓋地的傳播開來。所以對作品的保護難度是非常大的。而只要登記了著作權,有了明確的歸屬權證明,就能對作品起到很高的保護作用。因此,需要主動申請著作權登記,是證明自己就是著作權人身份的最好辦法。
申請著作權登記的作用:
1、著作權登記,能幫權利人有效證明歸屬權,減少很多不必要的糾紛;
2、當遭受權利被人侵犯時,可以作為有力證據;
3、在進行相關的著作權交易時,著作權登記也能保護權利人的相關經濟利益,比如出讓作品版權時出具合法證明降低交易經濟風險等;
4、另外,以著作權出質的,由出質人和質權人向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
總體來說,最好還是在作品面世的時候,帶上相關材料,及時申請著作權登記,才能讓自己高枕無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