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出書需不需要申請版權,需要看之前作者與出版社簽署的合同約定,版權歸屬是誰。隨著著作權法知識的普及,出書人對版權重視起來,尤其網絡文學前途一片光明,很多人意識到版權在手的優勢。在實際操作中,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版權是默認為出版社所有的,所以個人出書一定要在合同中約定好是否自己要版權,并確定需不需要申請版權。
個人出書需不需要申請版權
版權又稱作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是可以轉讓的,版權在手,可以享受版權帶來的利益與榮譽。而個人出書,版權是個人所有還是出版社所有,在出書合同中就應當約定好。通常有下面兩種情況需要出書人注意:
1、出書人自己處理好了書稿,只是單純的讓出版社給申請書號印刷成書,那么版權歸作者所有,個人出書后應當立馬申請版權,以確定版權人為自己。
2、出書人的書籍需要出版社進行整理加工改變,出版社對書稿進行了勞動性成果,出版社還負責了全套后續出版印刷事務,那這時作者需要跟出版社事先約定出版權是否給出版社還是自己留著,要在合同中約定好。如果沒有約定,這種情況的出書,最后出版權默認是屬于出版社的,如果后續書籍賣的好,出版社想加印,是可以不經過出書人的同意的,甚至分成可能也沒有出書人的事情了。
綜上,想出書的朋友們,出書前都要仔細閱讀著作權相關法律法規,以更好的保護個人權利,并且不侵犯他人的權利。也要在合同中注意與自己利益相關的條款,看到不利自己的條款及時改動,以防出現權利糾紛時自己處于被動位置。億百出版網為大家出書會簽署正規合同,即便是出書掛名也會簽署合同,確保出書人的合法權益,您的滿意是我們永恒的追求,歡迎咨詢小微律政,我們將積極妥善地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