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集團公司實力非常雄厚,涉及面廣,業務覆蓋多種行業,有一定市場地位和一定影響力的企業組織團體。我們雖然常常見到并聽到集團公司這個名詞,但并不一定真的了解集團公司的性質,接下來請看小編整理的集團公司的成立條件,通過這些注冊條件我們可以進一步了解集團公司。
集團公司的定義:集團公司是為了一定的目的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的團體公司,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以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共同組成的企業法人聯合體。《公司法》中并沒有對此類公司成立條件做出規定,只是各地有相應管理辦法。
以下是成立集團公司需要滿足條件:
一、國家級集團公司
1、企業集團的發起公司也就是母公司注冊資本至少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
2、并且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3、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4、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應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業可以作為核心企業組建企業集團,但注冊資金應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4、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二、省級集團公司
1、母公司的注冊資本為3000萬元以上;
2、有三個子公司(即控股企業);
3、母公司的注冊資本與三個子公司的注冊資本之和為6000萬元以上。
三、市級集團公司
1、母公司的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以上;
2、有三個子公司(即控股企業);
3、母公司的注冊資本與三個子公司的注冊資本之和為2000萬元以上。
集團按規模大小分為國家級、省級和市級三種。集團公司就是企業綜合實力的象征,有利于母公司與子公司間相互配合、科學管理、合理規劃發展戰略、整合資源等,是目前大多數創業者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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