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小作坊不需要多大的規模,僅憑負責人個人手藝就可以做點小生意,實現營生,這一般就是法律認為的個人獨資企業。這是一種非常傳統和古老的企業形式,分布范圍主要集中在零售、手工、農林牧等行業。
這類企業創立過程簡單,需要的投入成本非常低,一般普通老百姓都能承受得起。而且管理單一,經營靈活多變,是普通百姓成立企業的首選形式。這類型企業有它自己獨有的優勢,尤其是在稅收方面,請看下文詳情:
由于個人獨資企業的性質特殊性,所以在納稅方面法律也做了具體要求:
1、個人獨資企業不具備法人資格,所以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而是收取投資人的個人所得稅,按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項目繳納。應納稅所得額,為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2、征收方式為查賬征收和核定征收。核定征收具體又可細分為定期定額征收、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與核定征收率征收。
定期定額征收:主要適用于生產、經營規模小,達不到《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設置賬簿標準的個體工商戶,以及符合條件的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
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主要適用于不能準確核算應納稅所得額,但可以準確核算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支出額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
核定征收率征收:采取直接根據納稅人的收入額,乘以核定的征收率進行征收的方式,具體征收率隨地區和行業不同而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的優勢:
1、所得稅核定征收有利于企業的稅收籌劃,是一種既有效又實用的節稅方式;
2、高收入員工可通過設立個人獨資企業,將工資收入轉化為從業企業與個人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讓工資收入變為企業所得,從而降低納稅比率。
如果是業務單一,還不具備成立規模較大的企業,是可以考慮以這種方式開始創業之路的。這類企業沒有太大壓力,不必承擔較大風險,而且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負責人可及時作出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