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名稱核準 需提供股東身份證原件、公司名稱、經營范圍等,需股東簽署《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簽訂協議 簽署工商注冊材料公司名稱核準后,需由股東、法人代表處、監事簽署《公司章程》、《企業告知承諾書》、《股東會決議》等工商注冊材料。 3、辦理營業執照(三證合一) 經簽署過的工商注冊材料、房屋租賃協議等,并報工商局審批,辦理公司營業執照。 4、刻章 公司營業執照出來后,可以刻公司的公章、財務章、法人章等。 5、開設公司基本帳戶、辦理稅種核定及購買發票等適宜。若公司需要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還需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